​以“四制”探寻基层治理“最优解”

2024-01-25 06:48 来源:健乐园 点击:

以“四制”探寻基层治理“最优解”

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,提升社会治理效能”“建设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”。基层治理,既是国家治理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质效和温度的“神经末梢”。因此,推动城乡基层工作流程新探索和新实践,有助于盘活基层发展动力,促进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以党员联户机制,探寻党群信息整合“最优解”。加强党群信息整合,是提升农村党组织引领力、组织力的重要切入点。目前,各地普遍实施了“联村联户”工程,应进一步加强“网格化布局、数字化赋能、精细化服务、制度化推进”相应工作机制建设。具体工作中,需要结合辖区党员人数划分“微网格”,以实现“人在网格中、事在网格办”的工作目标。在党员选择方面,基层组织比选与党员自愿参加相结合,党组织主动问询村居社区内能力强、有威望、时间有保障的党员工作意愿,并积极吸收部分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加入,进一步拓展工作面。在网格划分方面,按照“就近就亲就便”原则,每名联户党员联系一个“微网格”,做到村不漏格、格不漏户。在信息化方面,党员联户应嫁接“数字化”赋能,将信息化手段、大数据应用引入基层党建,赋能党员联户,实现精准定位每个农户家庭坐标点位,并对党员、退役军人、困难人群、老龄人口等予以重点标注,实现“线下走访”与“线上直达”相互补充,群众可一键反映问题,直达平台流转,引导群众主动发声、有序发声。

以“平急联动”机制,探寻基层处突协同“最优解”。近年来,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应急处置模式,但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、治理力量未整合,造成资源浪费,尤其是镇村两级相对突出。因此,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队伍、平台、机制建设,应持续探索平时管用、急时顶用的“平急结合、平急转换”机制。一方面,建立平时和急时两套指挥体系。平时由各专项工作组牵头,组织处置安全事故、公共卫生等一般性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,通过一体化指挥平台,将县级防控指令直接下达社区(村),实现统一指挥、高效调度。其中,组织部门第一时间抽调党员干部下沉支援社区(村),卫健部门做好医护人员配备和医疗保障,应急部门加强应急工作指导和救援物资调度,城管部门参与涉疫垃圾清运、重点区域巡查等工作。另一方面,建立高效顺畅的运行保障机制。“平急转换”,关键是状态快转换、工作快启动、任务快落实。在基层治理实践中,不仅需要推行居民诉求“54321”快速处理流程,即平台将居民诉求5分钟内派单到人,接办人40分钟内到达现场,一般问题30分钟内解决,复杂问题2天内解决,重大问题1周内解决。还要及时推进并实现平台“一键转换”机制,各工作点位召集人通过平台向点位应急人员发出集结指令,30分钟内全部到岗到位开展工作,为快速处置赢得宝贵时间。

以蜂窝式管理机制,探寻城市小区服务“最优解”。城市小区内党员管理一直是难点,流动性强、工作范围分散、行业性质差别大等问题一直困扰服务精准化。要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,必须建立横到边、纵到底的党组织体系,以严密的组织体系带动建强社区治理体系。一是在党的领导下,镇街党委政府、城市社区管委会、城市小区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联动,形成辐射状交互体系,又相互配合,从而激发出以城市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城市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活力。二是在政府方面,应整合原有的环保、城建网格,统一纳入“全科大网格”管理,同时将社区警务民警、小区卫生服务站、家庭签约医生、党员志愿者、社会工作者等各类资源、服务、力量统一调配,绘制人力资源表格和工作分工图,从而实现小区党支部“掌握诉求、信息分流、问题办理、情况反馈”,镇街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,掌握信息交换、问题处置、措施会商、结果公示等全流程,做到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。三是在工作中,注重发挥业主委员会、“邻里议事会”等居民信息交互平台作用,变居民遇事“找物业”“找信访”为党员干部、志愿者“上门找问题”“上门送办法”,彻底解决城市小区内存在的“抬头不识邻居是何人”的尴尬。进一步凸显党组织和党员在小区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,实现小事不出社区、大事不出街道。

以城乡信用评价机制,探寻基层道德建设“最优解”。为解决基层治理过程中居民参与度低、道德建设结合度低等问题,探索信用评价体系,推动各类社会资源在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、更深层次上实现互联互通。一方面,在推进信用建设中,突出不同信用主体各自特点,分类制定指标清单,确保指标内容涵盖基层治理的各方面,把法律管不到、道德不好管的“治理死角”纳入有效监管中。另一方面,根据城乡社区人口分布集中、整体素质较高等特点,确定垃圾分类、履职尽责等多项正面指标,确定乱搭乱建、不配合应急处置等多项负面指标。坚持“激励和约束并行,激励为主、约束为辅”的原则,保证信用评价体系运行的公平性、合理性,引导居民(村民)由基层治理的“旁观者”转变为“参与者”。(作者系山东省惠民县委书记)